我曾经站在十字路的交点
让拥挤的人潮肆意地将我淹没
我也曾经被拉了起来
那本应是一双救赎之手
我却往那方向盲目地走
忘了回头
"快两年了吧?"
"嗯..差不多吧。"
我也开始不确定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确定自己开始在想什么。或许我已经确定的剧情被画了一笔之后,我变得不知所措.
我很少有不确定的事
我只是确定现在的我
我好想妳
我们虽然在starbucks聊了7个小时之久,芬芬在我的故事里,却比较像是一个不多话的旁观者,看着我的经历,看着我的开心,看着我的难过,看着我的无助,然后偶尔骂我几句。哈哈。
我想我还是幸运的. 因为跟你们在一起快乐好多.
遇见你们是多么地幸运
却不明白为什么
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像你们那样
那样的难能可贵
难免会无法避免经过或是去到自己一直避而远之的一些场所,感觉,就像摊开伤口被眼眶所收入的画面,和反锁在脑海里呼之欲出的记忆撒上细盐。我谈吐没有不自然,我想。只是或许比较安静而已。然而眼睛却难免眺望,走得充忙,怕一不小心就在人海里,认出了妳..
但是却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
我竟然如此渴望与妳相见
攥紧手握住了一团空气
我才豁然忆起
然后苦笑
继续远行
哦我在一堆朋友坚决告诉我说手提旅行袋给男生用会非常娘之后买了一个手提旅行袋。我是一个,只要下定决心买下一件物品之后就不会后悔的人。而且我也本来就是走娘路线的 (喂
朋友说我的profile picture都没在看镜头。我才恍然大悟好像真的是这样。==
那下一张换看镜头的好了。谁要帮我拍。 ._.
2013年8月10日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进来。但如果你/妳还看到这里,谢谢你/妳 :)
星期六
下午4.36分
是时候回来了
回到十字路的交点